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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研室《关于开展2017年我省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8 访问次数:6069
全体教职工:
    现将省教研室《关关于开展2017年我省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职技研〔2017〕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符合申报认定技工教师上岗资格证的教师按以下时间及要求提交材料:
    1、申报认定2017年度我省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的教师,请登录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网站(www.gdjys.org.cn)“综合办公”-“上岗资格认定”栏目下载申报表格填写。
    2、提供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或网上打印证明(自行到社 保局打印)。
    3、申报材料必须用档案袋报送,并把“教师上岗资格评审资料封面目录”贴于档案袋正面,于2017年5月5日前把申报材料交到办公室。学校资料受理人:东校区夏丹老师(联系电话:2830014)、星湖校区廖颖豪老师(联系电话:6152763)。另外,所上交的复印件必须按要求提供原件,原件于2017515日分别交到两个校区负责老师处。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接受教学能力测评,并达到合格标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办公室定于2017年5月11日下午14:30在东校区6号楼投影室组织申报教师进行教学能力测评,测评以普通话授课为主,时间约15分钟,请准备好一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纸质教案,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
 
    附件:1、广东省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专业名称一览表;
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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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8-2833364